據(jù)香港星島日報報道,一名工料測量員于網(wǎng)站刊登廣告設(shè)下桃色陷阱,以時薪100至150元招募兼職靚模,吸引多名12至15歲少女應(yīng)征,其間測量員以美感為名,要求少女赤裸身體或“濕身”讓他拍照,對她們大肆非禮,甚至以公開裸照要挾一名少女與他性交,其于昨日承認(rèn)非禮及制作兒童色情物品等7項罪名,被判入獄28個月。
沒有案底的被告盧卓鴻(31歲),昨日于區(qū)域法院承認(rèn)4項非禮、3項制作兒童色情物品及一項以威嚇手段促致非法性交罪。
他被指于2009年1月至8月期間,于三間酒店先后4度非禮4名12至15歲少女,又為3名少女拍下逾200多張的色情照片,每次完事后給予對方200至500元報酬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被捕后與警方充分合作,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沒有把裸照公開,在犯案過程中沒有使用暴力和武器予以輕判。
案情指,被告于網(wǎng)站刊登招募兼職模特兒廣告,聲稱不用拍攝裸照,但要求對方自行攜帶泳衣和內(nèi)衣拍攝,當(dāng)其中一名少女拒絕拍攝裸照時,被告向她展示其它受害人的裸照,成功誘使對方就范,其中一名受害人不堪受辱報警,警員于今年初拘捕被告。